別急著拉風管砸預算;先查能不能合法不裝,懂規則才是最省錢的排煙美學。 消防安全設備特集-排煙設備系列#1禾裕室內裝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 
 

免設排煙設備全攻略:第28條 × 第190條+隱藏條件一次讀懂

 

別急著拉風管砸預算;先查能不能合法不裝,懂規則才是最省錢的排煙美學。 《設計媽的行走誌》

導言|排煙不是一定要設,關鍵在於你怎麼判定

排煙設備常被視為「預算黑洞」:機械設備、風管動線、防火貫穿到噪音控制,層層牽動。其實法規並非一律要設——重點在第28條是否被觸發,與第190條是否可適用免設。真正決勝點,常是「定義與區劃」:居室/非居室如何認定?實體分隔是否成立?兼用前室與自然排煙面積怎麼算?再加上地下層、複合用途、KTV包廂、無塵室與小規模空間等特殊情境,若無流程與佐證,一不小心就多花冤枉錢。本篇以設計師視角梳理「免設」邏輯:條文主軸、解釋令要點與實務眉角一次到位;原則是能自然不機械、能免設不硬上,但前提一定是合法且安全。讀完後,你將能在方案初期盤點可行性,與業主溝通更具說服力。

壹、主題一:背景介紹

為什麼要關心? 排煙工程成本高、跨專業協作多;若到後期才發現可免設,往往已無回旋空間。
行業現況:地下層、兼用前室、複合用途、KTV包廂、無塵室與小規模空間,是最常被退件或誤判的範圍。

貳、主題二:核心概念

  • 兩大主軸:① 第28條(應設條件)② 第190條(免設條件)。
  • 關鍵定義:居室 vs 非居室、實體分隔是否成立(常開式防火門/捲門)。
  • 兼用前室:自然排煙有效開口、操作高度與材料等級一併檢核。
建議插圖:排煙是否應設/可免之判定流程圖(ALT:排煙免設判定流程)。

參、主題三:材質/工具/材料

項目 用途/功能 圖片 ALT 建議
甲/乙種防火門窗 形成居室/區劃實體分隔 防火門窗-分隔與阻煙
不燃/耐燃一級材料 牆、天花與風管貫穿填塞 不燃材料-降低蔓延
排煙窗+手動裝置 自然排煙之有效開口與單動作開啟 排煙窗-有效開口
排煙機/風管/閘門 機械排煙與貫穿處防火 排煙風管-設防火閘門
指示與控制面板 操作高度、標示與測試 操作面板-清楚標示

肆、主題四:施工流程(步驟法)

  1. 盤點空間性質:列出居室/非居室、樓地板面積、出入動線。小技巧:先畫「分隔邏輯圖」。
  2. 條文比對:逐款檢查是否觸發第28條;可否套用第190條。
  3. 特例核對:地下層、兼用前室、KTV包廂、小規模、無塵室等解釋令。
  4. 方案選擇:優先自然排煙;不符再評機械;可免設則備齊佐證。
  5. 細部設計:材料等級、貫穿防火、操作高度與標示一致。
  6. 文件送審:附流程、面積計算、分隔證明與適用解釋令。
  7. 現場驗收:逐項對照圖說,拍照存證、彙整報告。

伍、主題五:標準與規範(速查)

  • 居室 > 100㎡且通風不足 → 可能觸發第28條第2款。
  • 無開口樓層 ≥ 1000㎡(地上層) → 觸發第28條第3款。
  • 兼用前室自然排煙有效開口 → 實務常以 ≥ 3㎡ 為門檻並檢核操作高度。
  • 分隔成立:常開式防火門/捲門合規可視為分隔成立。
  • 風管貫穿:穿牆處須不燃填塞並設防火閘門(機械系統)。

陸、主題六:常見錯誤

  • 整層當一個居室,未依最小空間單位判定。
  • 分隔不成立:常開式分隔不合規,或室內開口未用防火門窗。
  • 自然排煙面積未扣窗骨架,或位置未達天花 1/2 以上。
  • 地下層誤當「無開口樓層」,檢討方向整組偏掉。
  • 小居室免設邏輯外溢,錯把區外走廊納入免設範圍。

修正法:回到定義 → 畫區劃 → 對條文 → 套特例 → 重算面積與材料等級。

柒、主題七:案例分享

成功案例:KTV 小居室+合規防煙區劃,區外統一排煙 成功:小居室+合規防煙區劃,外側排煙口統一處理;文件齊全一次過件。 失敗案例:地下層誤判為無開口樓層,多裝機械排煙造成浪費失敗:地下層誤判為無開口樓層,提前裝機械排煙,預算與工期雙損。

捌、主題八:應用情境

空間 檢討方向 插圖 ALT 建議
住宅 小面積居室優先檢討分隔+自然排煙;可爭取免設或降規模。 住宅前室自然排煙窗開啟示意
商辦 複合用途常見;關注兼用前室與挑空最上層排煙。 商辦兼用前室排煙配置圖
醫療 防煙區劃與避難動線優先;必要時重視備援與可靠度。 醫療院所防煙區劃與排煙示意

玖、主題九:注意事項

  • 圖說、面積計算、操作高度與材料等級需與竣工一致。
  • 風管穿牆處做不燃填塞並設防火閘門;標示清楚可測試。
  • 自然排煙開啟裝置應單動作穩定定位;機械排煙預留維修與檢測口。
  • 注意最新解釋令與版本差異,避免用到舊規或誤讀特例。

拾、主題十:FAQ 常見問題

Q1:KTV 各包廂都很小,可以不在包廂內設排煙口嗎?
A:在同一防煙區劃內,若小居室符合面積與開口條件,且由區外排煙口統一處理,通常可依規免設包廂內排煙口;但區外走廊仍須依規檢討。

Q2:地下層是不是都能免設?
A:不是。地下層並非「無開口樓層」概念;仍須依第28條逐款檢討,再比對第190條與相關解釋令是否可免。部分甲類以外甲類之非居室,在符合分隔與裝修條件時才可能免設。

拾壹、結語 & 行動呼籲

  • 重點一:先判定居室/非居室與分隔是否成立,再談應設或免設。
  • 重點二:能自然不機械;能免設不硬上,但必須合法安全。
  • 重點三:善用小居室、複合用途、地下層等特例並備妥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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